2020东莞积分入学纳税分数怎么算?

导语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积分入学纳税情况的积分为计算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纳税额度。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在本市纳税情况家长方近3个纳税年度在东莞市内累计纳税情况(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其中:近3个纳税年度是指当年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前3个完整年度,如:2020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其税额统计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本项总分值上限不超过100分。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家长方近3个纳税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2)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家长方从事生产经营,获得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其他个人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每满1元积0.005分。

  (3)投资在莞企业的投资者缴纳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家长方近3个纳税年度由东莞企业分配的利息、股息、红利而缴纳的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每满1元积0.005分。

  (4)其他类型个人所得税缴纳:家长方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每满1元积0.005分;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每满1元积0.001分,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不积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积分入学】可获取东莞积分入学政策(条件/积分项目及分值/申请流程)+积分计算器,以及往年积分入学时间安排参考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