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东莞大朗秋季招生公告一览

导语 2019大朗公办学校招生公告已经发布,一起来了解一下报名要求及资料吧

  导读提示:公办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学生的户籍情况,本方案按学生的户籍情况分类说明公办中小学(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安排。同时,还要关注起始年级、非起始年级、入户时间、购房信息、家长户籍、优惠政策群体等条件。

  一、本镇户籍起始年级招生

  (一)小学一年级本镇户籍生(含优惠政策群体)

  1.我镇公办小学户籍生招收按照“依据户籍”、“相对就近”、“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将年满六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安排到镇内各小学就读。具体学区划分详见《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学区划分表》(附件1)。

  2.大朗社区和长富社区的适龄户籍生是以家长房产(家庭)地址为依据,以相对就近入学为原则,统筹安排到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小学报读,此类生源并非全部划归中心小学和实验小学。

  3.报读中心、实验小学的户籍生,必须提供父母在该小学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明(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对后退回原件)。报读其它11所小学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住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租房居住的要提供已租住3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对后退回原件)。

  原籍是大朗的户籍生报读本社区(村)对应公办小学的,不需提供房产证明材料。若跨学区报读其它学校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材料。

  4.优惠政策群体中的“父母双方均是原籍且当前是大朗镇户籍,小孩是非本镇户籍或无入户”、特殊群体需提供后表中“起始年级招生要求”中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时间

  2019年我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将于5月27-31日接受户籍生、优惠群体生报名。

  6.当学校接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时,镇教育局将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家庭住址以及全镇公(民)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其中被安排到民办小学的学生享受镇政府购买学位待遇。

  7.必须提交的资料:

  ①学位申请表;

  ②户口本;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优惠政策群体的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等;(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收复印件)

  ③报名时所有新生均需上交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到镇社区卫生中心开具),由学校保存。

  (二)初中一年级本镇户籍生(含优惠政策群体)

  (注:“优惠政策群体”适用对象详见后文“非本镇户籍起始年级招生要求”下面的表格。)

  1.2019年4月10日前入户的户籍小学毕业生

  ⑴在我镇公民办小学就读的,并且在2019年4月10日前入户的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报送名单到镇教育局。其中原来学校登记为非大朗户籍的,入小学后户籍有更改且在2019年4月10日前新迁入户的户籍毕业生,要及时告知学校更新户籍信息,此类学生家长不必到镇教育局另行申请。

  家长于5月31日前填写好《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交至就读小学。

  2019年4月10日前入户的户籍学生在小学毕业考核后,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给两所公办中学(大朗一中、大朗中学)。

  ⑵ 2019年4月10日前入户,但不在大朗就读小学的户籍生需回大朗报读公办初中起始年级的,家长于6月1日至20日,到镇教育局领取《在外就读户籍生(含优惠政策群体)申请回原籍升初中信息表》,并由个人及当前就读小学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加盖公章,家长于6月20日前把信息表与户口本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交回镇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我局将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给两所公办中学。

  2.2019年4月11日起入户的户籍小学毕业生

  2019年4月11日起入户我镇的户籍六年级毕业生,需报读公办初中一年级的,家长需携带小孩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1张小1寸免冠近照到镇教育局提出学位申请。我局收到申请后,原则上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统筹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3.被我镇公办中学录取后的户籍生,要及时报到,如不按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如以后又申请回大朗插班就读的,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二、本镇户籍非起始年级招生

  (一)小学非起始年级户籍生(含优惠政策群体)

  原在外就读的和新迁入户的户籍学生需插班入读公办小学的,我局将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申请志愿、家庭住址以及全镇公(民)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其中被安排到民办小学的学生享受镇政府购买学位待遇。

  (二)初中非起始年级户籍生(含优惠政策群体)

  原在外就读和新迁入户的户籍学生需插班入读公办初中的,我局将根据两所公办中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到公办中学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

  (三)申请就读的程序

  1.法定监护人在指定申请时间内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秋季入学的,需在入学当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春季入学的,需在入学前一学期的期末即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出申请)。

  2.需插班入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户籍生,需携带户口本原件,父或母在我镇范围内房产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及1张小1寸免冠近照到镇教育局提出学位申请,我局收到申请并审核相关资料后,在新学期开始前进行统筹安排,然后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家长报到等事宜。

  3.户籍插班生只在每年规定的时间接受申请报名,其它时间不接受申请报名。

  三、非本镇户籍适龄学童招收

  (一)对象范围

  非本镇户籍适龄学童 = 积分制群体 + 优惠政策+ 特殊群体

  (二)非本镇户籍起始年级招生要求

  (三)非本镇户籍非起始年级招生要求

  根据东莞市异地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方案的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我局将在当年4月左右(具体以市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公布我镇各公办中小学各年级的插班学位数,家长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积分入学方案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四)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按当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执行。

  四、咨询电话及相关附件

  镇教育局咨询电话:81124068(招生办公室)

  83198632(综合办公室)

附件一: 学区划分

  备注:学区划分表中无列举的楼盘以所在地段归属哪个社区(村)为依据,居住其内的户籍生划分到相对应的公办小学报读。

点击下载附件2:

  附件2:大朗镇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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