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校车许可申请材料

导语 学校或者校车企业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教育部门提交《校车许可申请表》和证明其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

  学校或者校车企业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教育部门提交《校车许可申请表》和证明其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三)校车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的合格证明;

  (四)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人的驾驶证;

  (五)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在内的校车运行方案;

  (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七)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凭证。

  校车企业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校车租赁合同;

  (二)校车安全责任书。

  本条款所涉及申请材料可以通过内部核查、部门间信息共享、书面告知承诺等方式取得的,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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