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的提示

导语 东莞市市场监督局发布《关于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的提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有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全市各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不得发布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广告。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发布含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内容的广告。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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