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莞清溪镇台湾籍学生申请入读办法

导语 根据市教育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关于做好台湾学生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受理台湾籍学生2022年秋季入读公办学校申请。

  根据市教育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关于做好台湾学生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受理台湾籍学生2022年秋季入读公办学校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受理对象

  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在我镇就业或投资,持有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的义务教育阶段台湾籍学生。

  二、申请方法

  (一)起始年级除了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还须线下向教育管理中心提交纸质资料,网上报名方法见“清溪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非起始年级向教育管理中心线下提交申请资料。

  三、线下提交资料安排

  (一)提交时间:5月13日(周五)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二)提交地点:清溪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二楼招生办公室(清溪镇香芒中路松岗二街2号)。

  四、提交资料

  (一)监护人签署的《东莞市台湾学生入学申请书》原件(见附件)、《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原件(见附件)。

  (二)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誊本、台湾身份证和大陆公安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台籍监护人在我镇就业或投资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1.就业证明为下列证明之一:台籍监护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纳税清单、工资单(如果以上资料不能显示工作所在镇街的,需辅助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服务所在镇街)。

  2.投资证明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依据,台籍监护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续学学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

  (五)法定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因故不能随行照料就读子女的,须依法委托其他监护人负责就读子女的照料,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如下材料: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双方签订的委托监管协议文本;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

  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8773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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