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东莞自学考试考生防疫提示

导语 考生须进行考前10天自我健康观察,考前10天非必要不离莞,尚在外市的应尽快返回东莞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及4月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延期考试将于10月22-25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安全、顺利赴考,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防疫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0〕65号)、《广东省2022年10月(22日-25日)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二、考生须进行考前10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健康状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1),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0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见附件2),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三、所有考生须严格遵循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考前10天非必要不离莞,尚在外市的应尽快返回东莞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健康管理措施。所有考生须在10月16日前完成在线填报个人具体情况,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填报网址:

  https://www.wjx.cn/vm/QgGDd6N.aspx

  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拨打市招考办电话:0769-23126082,28330813报告具体情况。

  四、所有考生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必须粤康码为绿码,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检测记录,电子或纸质均可,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

  近期有国内高中风险区域旅居史或境外入境的考生须根据我市疾控要求完成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东莞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提醒。如本地疫情形势发生变化,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监测)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

  (二)有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隔离(监测)期未满的;

  (三)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四)不能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检测记录)的;

  (五)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六)不符合东莞市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的;

  (七)其他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研判后认定为不能够参加考试的。

  六、考生进入考点时均要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绿码,接受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核查,提交健康信息申报表。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

  进入考场后,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安排参加考试。

  七、考生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的,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且考试过程应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生进场、离场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十、考生报考2022年10月22日-25日自学考试因疫情防控需要而未能参加考试的,不纳入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可按规定正常报考下一次自学考试。

  十一、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考试防疫政策根据本土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东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edu.dg.gov.cn/)、“东莞慧教育”和“东莞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通知信息,以确保顺利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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