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莞城街道小学招生入学简章

导语 莞城街道以户籍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周边调配、学区对口入学与多校划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将各类适龄入学儿童安排到辖区内各小学就读。

  根据《东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莞城实际,2023年莞城小学一年级招生按照“以户籍为依据,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周边调配、学区对口入学与多校划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将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当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入学儿童,安排到辖区内各小学就读。

  一、招生对象

  1.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莞城招生办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二、招生类别

  ①在报名日2023年5月22日17:30前户籍属莞城辖区的适龄儿童;

  ②属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莞城户籍适龄儿童;

  ③父或母一方属台湾籍且在莞城工作,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适龄儿童;

  ④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⑤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府〔2021〕2/137号),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⑥符合《关于修订华侨华人子女及华侨学生在我市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东教基函〔2017〕9号)并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的适龄子女;

  ⑦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规定的适龄子女;

  ⑧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的非户籍适龄儿童;

  ⑨随父或母购买商品房居住在莞城辖区内已完善办学规划楼盘的适龄入学儿童。

  符合以上招生类别中多项招生类别条件的,请选择其中一项提出入学申请。

  三、招生办法

  ①②类:以户籍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周边调配、学区对口入学与多校划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入读莞城各学校。当户籍所属学区学校的学位不足时,招生办将根据《东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开展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学位不足的学校将与附近有学位剩余的学校实施“多校划片”。

  ③④⑤⑥⑦类:由莞城招生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莞城各学校。

  ⑧类:具体详见《2023年莞城街道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方案》。

  ⑨类:参照①类及统筹安排相结合。

  四、入学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莞城户籍和非莞城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陆“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对于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家长可到户籍所属社区寻求协助。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

  “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3.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

  (二)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三)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自行填报,逾期关闭招生平台。

  2.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符合招生类别中多项招生类别条件的,填报志愿时,请选择其中一项提出入学申请。

  (2)申请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学生:如家长填报积分制入学公办学位后因分数排名不能录取,家长需自行联系其他民办学校,或在填报志愿时可填报不超过3所的莞城辖区外的民办学校。

  (3)志愿填报期间内,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4)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莞城街道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四)电脑派位

  1.“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实施方案将于5月24日在“东莞·莞城”网站学在莞城专栏、“文化莞城”微信公众号、“莞学堂”微信公众号公布。

  2.双胞胎学位调剂办法。双胞胎学位调剂办法。调剂原则:双胞胎在户籍地址一致的情况下,如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所学校录取,将由派位号后的双胞胎调剂到派位号前的双胞胎录取学校。家长可于2023年6月5日 8:00—9日17:30进行网上申请,电脑版网址:https://www.wjx.cn/vm/YDil3EQ.aspx。

  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

  3.亲兄弟姐妹学位调剂办法。调剂原则:如哥哥或姐姐(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已在莞城辖区内有相对剩余学位学校(莞城中心小学、莞城和阳小学、莞城运河小学、莞城平乐坊小学)中的一所学校就读,其妹妹或弟弟可随姐姐或哥哥申请同校入读。家长可于2023年6月5日8:00—6月9日17:30进行网上申请,电脑版网址:https://www.wjx.cn/vm/tLDWXlk.aspx。

  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

  除上述4所学校,莞城辖区内其它学校的亲兄弟姐妹申请同校入读的问题,在电脑派位结束后,家长可于 2023年6月26日8:00—6月30日17:30进行网上申请,招生办将结合相关学校的学位情况和入学需求统筹安 排。电脑版网址:https://www.wjx.cn/vm/rN968OE.aspx。

  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

  (五)公布录取结果

  2023年7月5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六)注册

  1.学生注册。于2023年7月8日-9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时间和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逾期未到学校注册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在莞城街道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2.学校注册确认。学生注册时,在招生平台点击注册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3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3.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在规定时间段内报名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峰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户籍适龄儿童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莞城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公办学位,请家长在8月21—22日通过网上报名办理补登记手续(具体报名网址择日另文通知)。该批次补登记的户籍学生由莞城招生办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非莞城户籍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的不予受理。

  3.有能力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莞城户籍适龄残疾儿童以随班就读为主,如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莞城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建议到东莞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4.家长可登陆“东莞·莞城”网站http://dg.gov.cn/guancheng/学在莞城专栏或关注“文化莞城”微信公众号、“莞学堂”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相关招生政策及最新消息。

  本方案仅适用于2023年莞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莞城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9-22102696

  莞城招生办地址: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市民广场西楼,莞城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底部对话框中发送【莞城招生】即可获取2024莞城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报名入口,学区划分,入学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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