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虎门镇志愿者非户籍子女公办入学优待政策

导语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志愿者,按照每1小时兑换1积分的标准折算,其中不含培训、团建、会议等非服务时长,有偿服务时长减半计算。

  为更好地诠释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助力虎门志愿服务可持续健康发展,虎门镇团委、虎门志愿者协会联合虎门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启动虎门镇志愿服务积分入学激励机制,制定虎门镇志愿者(非虎门户籍)子女申请公办学位优待政策(试行)如下: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志愿者,可为其1名直系子女申请虎门镇公办小学或中学起始年级学位1个:

  (1)志愿者本人组织关系需于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一月前归属于虎门志愿者协会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i志愿”系统登记为准);

  (2)在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于虎门镇范围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长不少于300小时,其中不含培训、团建、会议等非服务时长,有偿服务时长减半计算(时长以“i志愿”系统登记时长作为参考);

  (3)在“i志愿”系统累计总服务时长不少于800小时,时长以“i志愿”系统登记时长为准,不含培训、团建时长;

  (4)志愿者为非虎门户籍,在本市缴纳社保,且无任何犯罪记录等。

  评选方法

  (一)荣誉加分

  志愿者近3年以个人名义获得国家、省、市、志愿服务相关表彰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加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的,一次性加100分;获得省级荣誉的,一次性加70分;获得市级荣誉的,一次性加50分。同一殊荣不同级别颁发的奖项仅按照最高级别计算加分分值。

  (二)积分计算规则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志愿者,按照每1小时兑换1积分的标准折算,其中不含培训、团建、会议等非服务时长,有偿服务时长减半计算。

  总积分=近1年志愿服务时数积分+志愿者本人获奖加分,总积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排名前3的志愿者可为其直系子女申请虎门镇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学位。出现同等积分时,按照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总时长由高到低排序。

  (三)评审方式

  评选工作每年在虎门镇教育管理中心公布招生通知后第一时间启动,将由虎门镇团委、虎门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进行审核及考评,并对最终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其他说明

  1.如配偶双方均符合以上优待政策申请条件,父或母一方可为其一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位,申请人需服从分配,按居住区域就近安排入学原则实施;

  2.由虎门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3个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学位;

  3.本优待政策2024年正式实行,试行一年,后续将按照虎门镇各年度公办学位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具体以当年全镇招生方案为准;

  4.优待政策由共青团虎门镇委员会、虎门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违背的,以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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