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大朗镇非起始年级学生入学指南

导语 原在外就读的和新迁入户的户籍学生以及优待政策群体需插班入读公办小学的,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申请志愿、家庭住址等情况,统筹安排至我镇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2024东莞大朗镇非起始年级学生入学指南

  (一)招生对象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4.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并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

  (二)入学办法

  1. 公办学校

  (1)小学非起始年级户籍生(含优待政策群体)

  原在外就读的和新迁入户的户籍学生以及优待政策群体需插班入读公办小学的,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申请志愿、家庭住址等情况,统筹安排至我镇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如出现全镇公办学位不足的情况,将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解决)。其中,因全镇二年级公办学位已趋于饱和,申请插班入读公办学校二年级的户籍生,原则上将通过购买镇内指定民办学校学位方式解决。

  (2)初中非起始年级户籍生(含优待政策群体)

  全镇公办中学初二年级学位已趋于饱和,对于原在外就读的和新迁入户的户籍学生以及优待政策群体需插班入读初二年级的,将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申请志愿、家庭住址以及两所公办中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超出剩余公办学位数的申请人,原则上将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我镇公办中学初三年级已饱和,无法再接收插班生。原在外就读和新迁入户的户籍学生需插班入读公办初三年级的,将统一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3)申请就读程序

  ① 需插班入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户籍生,需填好《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于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内,携带学生及家长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父或母在我镇范围内房产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户籍生1张小1寸免冠近照到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入读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收到书面申请并审核相关资料后,将在新学期开始前进行统筹安排,然后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家长报到等事宜。

  ② 户籍转学插班生原则上只能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当年6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内)提出转学入读申请,其它时间不接受转学报名申请。

  ③ 已在我镇公办学校就读的非起始年级学生(含户籍生、积分制入学、企业人才入学等优待政策),应在已入读公办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本学段学习,期间原则上不接受在公办学校之间插班转学的申请。

  (4)以上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5)公办学校不提供非起始年级积分入学学位。

  2.民办学校

  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并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规定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此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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