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莞长安财政分局中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

导语 因工作需要,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5年或以上工程造价编制或审核等工作经验。

  因工作需要,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3.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具备中级或以上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职称;

  5.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6.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5年或以上工程造价编制或审核等工作经验;

  7.年龄要求:男40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26日以后(含9月26日)出生;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26日以后(含9月26日)出生;研究生(硕士或博士)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大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蓝底);

  6.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信息,提供的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应聘报名表》内容一致。《应聘报名表》、《报考承诺书》需各填写一份,承诺书须本人签名后,面试当天交由工作人员。

  (二)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1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资格审查时间: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长安镇长中路141号财政分局主楼206室。

  (五)网络报名及审核邮箱:qwer1234o6789@163.com。

  (六)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于2022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长安镇长中路141号财政分局主楼206室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一)面试对象: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和要求为准。

  (三)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报考者面试顺序在面试当天抽号决定。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总成绩于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者,并由面试者签名确认。

  四、确定人选及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实施,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

  五、公式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面试者确定为拟招录人选,在长安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办理录用手续的时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长安镇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试行办法》标准基础上增加中级技术人员岗位津贴执行。

  七、递补

  因面试者体检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岗位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面试者需按照面试时间,在面试前30分钟到到面试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信息)参加面试抽签。未能在面试前到达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者报到后,应将携带的手机等电子设备连同背包等一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抽签后,面试者应按指定位置入座。

  (四)候考时,面试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不得擅自离开考前,如需上洗手间的,应经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五)面试过程中,面试者应严格遵从题目及考官指引,不得透露本人身份信息,其身份以抽签代码显示。

  (六)面试结束后,面试者到侯分室等候面试成绩,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及无理取闹。

  (七)成绩公布后,面试者领回个人物品后应尽快离开。

  (八)面试者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违反面试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

  (九)考前、考中、考后,均严格以任何方式违规获取、传播试题信息。

  (十)面试者应严格遵守当前疫情防控规定,持48小时核酸证明(纸质、电子均可)、粤康码绿码、行程码绿卡、现场测温(<37.3℃)进入面试室,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十一)联系方式:0769-85309922-768 (麦小姐)

  如因面试者个人未做好自身防疫等原因导致不符合面试防疫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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