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寮步镇香市第二幼儿园招聘教职工公告最新消息

导语 因工作需要,寮步镇香市第二幼儿园拟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编外教职工共4名,具体公告详见正文。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薪酬待遇

  东莞市寮步镇香市第二幼儿园属事业单位,经费由寮步镇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资福利参照镇《关于<寮步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薪资福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寮教办〔2018〕6号)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须符合本公告和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 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身心健康,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4. 熟悉幼儿园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和掌握幼儿健康成长规律;

  5.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

  6.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 被行政开除公职和党籍的人员,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 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7. 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8. 未完成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年限的人员;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所需报名资料压缩发送至 337857531@qq.com 邮箱。报名咨询电话:13694943455(孙老师)。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17:00截至(以收到邮箱时间为准)

  2. 报考要求:

  (1)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2)报考资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名以“岗位+报名者姓名”命名,压缩文件发至电子邮箱。

  3. 报考需提供资料

  (1)《东莞市寮步镇编外教职工报名表》(点击下载)电子版(须附上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身份证、户口簿扫描版;

  (3)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资料扫描版;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工作小组审核报考人员资料,按1:3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1.专任教师、美术教师岗位:说课5分钟和才艺展示5分钟。另加心理品质测试(不纳入评分,作为参考);

  2.保育员、厨师岗位:面谈5分钟。另加心理品质测试(不纳入评分,作为参考);

  3.面试成绩计算: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总分,取平均分得出考生最终成绩(保留两个小数)。

  (1)面试成绩=说课(60分)+才艺展示(40分),总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面谈(100分)。

  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政审

  由用人单位对拟入围人员进行政审。

  (五)体检

  体检选在东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拟聘用人员需在限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无理由迟交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或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程序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批准的,不得逾1个月(从录用之日起)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报考全过程,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2.应聘者经面试、体检、政审后予以录用。面试具体安排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设备通畅;

  3.报考者应当严格按照东莞市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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