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消防石碣大队招聘信息

导语 为满足东莞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统一考试、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

  一、招录基本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八)应聘驾驶员岗位的,持准驾B2以上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消防文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消防队伍,服从单位管理;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以上人员的招收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2年)。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及特殊专业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一般不宜超过40周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四)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八)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岗位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承担灭火救援、社会救助、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应急救援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主要负责协助公文处理、防火检查、宣传培训、财务会计、火场勘察、视频制作等工作

  三、招录单位、报名时间及方式

  石碣大队

  1、招录岗位和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5人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16日

  (2)地点:东莞市石碣镇崇焕中路155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729922066

  4、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石碣消防邮箱并告知招录联系人。

  邮箱:20450053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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