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收养小孩入户办事指南

  办事说明:东莞市应该如何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东莞户口迁入的条件,材料,流程等相关信息,需要办理户口迁入的群众可以来了解一下。

办理条件

申请收养小孩入户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

所需材料

1.申请收养小孩入户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无须提供);

3.《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4.被收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收养市内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小孩,由其所在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未入户证明;收养市外小孩的,还需提供收养人申办《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申请材料复印件加盖《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签发机关公章;

5.迁入莞城或迁入商品房的需提供房屋证明及入户人与房主关系证明;

6.入户人与迁入地村(居)委会签署的承诺书或迁入地村(居)委会意见;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及A4纸复印件)、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和《入户申请调查登记表》,按规定时限逐级审定,最长不超过25个工作日要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2
经市公安局批准同意办理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申请人凭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第二联)、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属市外迁入的,申请人持《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属市内迁移或初次登记户口的,申请人持《准迁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说明:五十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二十五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各镇公安分局办证厅

东莞各公安分局地址以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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