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台湾通行证探亲签证办理指南
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东莞办理探亲类台湾通行证的流程,包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首次办理通行证最好把签注也办了,但是要注意有效期,如果不着急前往台湾可以以后再补签注
办理条件
广东省居民:
广东省户籍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居留、探亲、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符合以上条件的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
非广东省居民:
1、持东莞市签发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非本省户籍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居留、探亲、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在东莞就读的外省户籍大学生和在东莞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可免交居住证;
3、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可免交居住证。
4、省外户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需在户籍地或登记备案地办理。
符合以上条件的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
【注:目前东莞没有赴台个人游签注、所需办证人员均需本人到现场办理,不能委托代办。】
办理材料
广东省居民: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33mm或40*33mm)一张。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数码相片回执》。
(四)申请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或者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体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即:政审表)
(五)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缴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六)交验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注:续签与首次申请签注的所需材料一样。】
非广东省居民: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33mm或40*33mm)一张。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数码相片回执》。
(四)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缴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注:非本省户籍只申请办理空白证件,无需提供居住证。
(五)交验由东莞市签发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注意:符合以下其中之一的情况可以免交居住证:
1、在东莞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户籍大学生,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名单)可免交居住证;
2、在东莞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关系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双方关系证明(能显示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莞就学亲属的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名单)或就业亲属的就业证明(近期工作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如《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申请人工伤保险情况表》等)可免交居住证;
3、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原件)可免交居住证。
(六)省外户籍居民需提交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要求一致的申请材料。
(七)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交验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注:1:续签与首次申请签注的所需材料一样。2: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的台湾通行证办理团队游签注,可在出入境自助一体机办理签注业务。】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打印《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领号→窗口受理→取回执→缴费→领证;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持非我省签发的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在我省申请的,须本人提交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东莞市公安局签证中心(原东莞市公安局办事大厅)
受理地点:东莞市东城西路19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需要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提前申请续签:可以提前一个月进行续签。
急事急办:对于赴台湾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赴台湾的申请,可以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予以办理。(调查、速递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收费说明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收费60元人民币;一次签注每项15元人民币;多次签注每项80元人民币;加注每项20元人民币。(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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