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结婚证办理

在我国,结婚证是指新人在缔结婚姻时,在我国各地的民政部门登记确认婚姻合法有效的一种证书。东莞市的居民如果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步骤呢?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小编为你讲述。

办理条件

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三)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五)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六)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七)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本省户籍的无需提供)。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三)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记载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离婚证、生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等证明材料。

预约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流程:

1、登录网上预约网址,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gdhy.gov.cn)

2、网上申报,填写相关资料;

3、预审通过,收到相关信息通知;

4、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取号;

2、申请人提交相关证照材料;

3、婚姻登记员审查证照材料;

4、申请人填写相关声明书;

5、婚姻登记员打印处理表、证书;

6、婚姻登记申请人宣誓;

7、颁(发)证书

办理地点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星期六及法定节假日当日:早上:9: 00—11:30 

办事地址: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婚姻登记区

联系电话:22220199

东莞市各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及地址

办理费用

国内居民婚姻登记: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结婚】,即可获取东莞结婚登记预约入口+在莞结婚登记指引(条件/材料/流程/照片要求),还能查询能否异地结婚登记相关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