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流浪救助方法

  东莞市流浪救助的条件是什么?东莞市流浪救助需要求助人提供什么资料?东莞市流浪救助的流程如何?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受理条件

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求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市救助管理站不予提供救助并告知其理由:

一是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述规定情形。

二是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的除外)。

三是进站前患有危重病、精神病、传染病。

四是求助人身上有明显损伤,但本人拒绝说明情况。

具体救助对象的确认由市救助管理站根据救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受理材料

提供个人基本情况

受理流程

求助登记→甄别身份→安排入住→生活服务→离站服务

符合救助条件且有行动能力的群众,自行前来救助站救助服务大厅填写救助申请表,办理求助登记手续,须如实提供个人基本情况,提出符合规定的救助需求。

符合救助条件,但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自行前往救助站求助,可拨打110求助,由公安民警护送到救助站救助服务大厅办理求助登记手续。

受理地点

东莞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松山湖大道同沙路段南侧

电话:0769-22678923

受理时间

本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如遇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流浪、乞讨、露宿人员,可随时护送、指引到本站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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