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电动车上牌两年过度期是什么意思?

导语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两年过渡期”是需要向交警部门申请临时号牌的,登记的最后期限是今年6月30日前。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两年过渡期”是需要向交警部门申请临时号牌的,登记的最后期限是今年6月30日前。

  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有以下几种情况

  1、符合+获得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申请登记上牌:

  2022年1月1日前购置的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

  2022年1月1日后购置的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登记上牌,登记上牌前,驾驶人可持购车凭证临时通行。

  2、不符合或未获得

  不符合新国标或虽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申请临时号牌:

  2022年1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两年的过渡期管理。2022年6月30日前,凭有效材料申请登记,核发全省统一的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 12月31日止。

  3、无脚踏

  没有脚踏骑行能力的两轮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的范围,不予办理登记、不予核发临时号牌。

  由于我市采取分片区启动登记上牌,因此,对于2022年1月1日前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在6月30日前未能办理登记上牌的,须在线上完成录入资料及提交申请,视为预登记;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登记上牌。

  对于2022年1月1日后购置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本镇街上牌登记网点尚未启动的,须在线上完成录入资料及提交申请,视为预登记;并在本镇街启动上牌登记后15日内办理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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