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最新版)
导语 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已经公布,共分为六章,有六大类特色人才可在东莞享受特殊人才政策。
东莞市特色人才受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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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评选方式 | 目录内容 | 受理部门 |
特级人才 | 认定 | 诺贝尔奖获得者 |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特级人才 | 认定 | 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塞尔维亚、葡萄牙、巴西、智利、墨西哥、阿根廷、捷克、波兰、白俄罗斯等国家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特级人才 | 认定 |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特级人才 | 认定 | 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美国国家科学奖章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英国皇家金质奖章获得者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科普利奖章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图灵奖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菲尔兹奖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沃尔夫数学奖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阿贝尔奖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拉斯克奖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克拉福德奖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日本国际奖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京都奖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邵逸夫奖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获中国政府“友谊奖”的专家 |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特级人才 | 认定 | 近5年,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1)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获得者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得著名文学奖(见说明2)、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见说明3)、著名音乐奖(见说明4)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一类艺术比赛(见说明6)大奖 | 市委宣传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得著名广告奖(见说明5)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见说明7) | 市科学技术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8)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 | 市金融工作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9)首席执行官或主要负责人 | 市财政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10)主席或副主席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标准化委员会委员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 | 市科学技术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11)校长、副校长 | 市教育局 |
特级人才 | 认定 | 世界著名乐团(见说明12)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家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
特级人才 | 认定 | 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6)评委会主席、副主席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
特级人才 | 认定 | 近5年,直接培养出奥运会冠军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 市科学技术协会 |
一类人才 | 认定 | 白求恩奖章获得者(第一完成人) | 市卫生健康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国医大师 | 市卫生健康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 市科学技术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 市科学技术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 | 市科学技术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 | 团市委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获得者(须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前三发明人或前三设计人)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IF设计奖的金奖、红点设计的概念类的红点之星奖、红点设计的产品类的最佳设计奖、GOOD DESIGN设计奖的优良设计百佳奖、IDEA设计奖的金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大赛金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的至尊金奖的获得者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获得者 | 市委宣传部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南粤功勋奖和南粤创新奖(以及同类省级奖励)获得者 |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得“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文华奖”、“群星奖”等国家级常设性文艺类重要奖项(第一主创人员)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委宣传部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第一完成人) | 市卫生健康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技术副总师,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技术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技术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或首席科学家 | 市科学技术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认定技术中心主任或首席科学家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或首席科学家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或首席科学家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国立研究所所长,或国家实验室主任 | 市科学技术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区)正副总编(主编) | 市科学技术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一类人才 | 认定 | 在上年度资产规模在中国银行业排名前10强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银行机构、上年度资产规模在中国证券业排名前10强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证券公司、上年度保费收入在中国保险业排名前10强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保险公司、上年度综合实力在中国信托业排名前10强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信托公司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总经理)满三年的人员(近5年获聘任) | 市金融工作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级重大金融政策规划主要起草人 | 市金融工作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10)会士(fellow)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杰出教授及讲座教授,且与我市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 市教育局 |
一类人才 | 评定 | 以近5年的业绩和贡献为导向,且在国际500强、国内100强或其他知名企业内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或具备引进重要重大项目的管理能力,来莞工作后能够显著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取得突出社会经济效益的经营管理特色人才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一类人才 | 评定 | 以近5年的业绩和贡献为导向,且在海外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拥有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在东莞创业,其专利技术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所创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 市科学技术局 |
一类人才 | 评定 |
以近5年的业绩和贡献为导向,且在国际500强、国内100强或其他知名机构内担任过高级技术职务或首席技术顾问,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来莞工作后能够将自主技术项目化和产业化,形成广阔市场前景,能够带动一个特色产业的高技术特色人才; (2)来莞工作后能够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起到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的高技术特色人才。 |
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一类人才 | 评定 | 以近5年的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经综合审定,达到一类人才标准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突出的其他领域高层次人才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二类人才 | 认定 |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省工艺美术大师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获得者 | 市科学技术协会 |
二类人才 | 认定 | 全国优秀律师 | 市司法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全国优秀会计工作者,全国优秀注册会计师 | 市财政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全国卫生健康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 市卫生健康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得长江韬奋奖 | 市委宣传部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 市科学技术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省专利奖金奖(须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前三发明人或前三设计人)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 | 市科学技术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省级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 | 市科学技术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红点设计概念类的最佳奖、红点设计产品类的荣誉提名奖、IDEA设计奖的银奖、GOOD DESIGN设计奖的优良设计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的金奖的获得者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音乐金钟奖、中国戏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等国家级常设性奖项第一主创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课题技术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技术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1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 市科学技术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 市科学技术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家认定技术中心副主任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副主任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部省级实验室主任及常务副主任,部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省认定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主任,省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主任,省认定的高水平研究院院长,在我市的大科学装置平台谱仪负责人、实验室主任或首席科学家 | 市科学技术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部省级工程实验室主任(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部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正副总编(主编) | 市科学技术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 |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二类人才 | 认定 | 在上年度资产规模在中国银行业排名11至5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银行机构、上年度资产规模在中国证券业排名11至2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证券公司、上年度保费收入在中国保险业排名11至2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保险公司、上年度综合实力在中国信托业排名11至2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信托公司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总经理)满三年的人员(近5年聘任) | 市金融工作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主持省级重点金融工程、重大金融项目的研究和建设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 市金融工作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 市教育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级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 市卫生健康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市司法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全国优秀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市财政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教授,且与我市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 市教育局 |
二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在Nature、Science、Cell或所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 | 市科学技术局 |
二类人才 | 评定 | 以近5年的业绩和贡献为导向,且在国际500强、国内100强或其他知名企业内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或具备引进重大项目的管理能力,来莞工作后能够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重要社会经济效益的经营管理特色人才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二类人才 | 评定 |
以近5年的业绩和贡献为导向,且在国际500强、国内100强或其他知名机构内担任过高级技术职务或首席技术顾问,拥有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来莞工作后能够将自主技术项目化和产业化,形成广阔市场前景,产生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高技术特色人才; (2)来莞工作后能够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起到重要关键作用的高技术特色人才。 |
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二类人才 | 评定 | 以近5年的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经综合审定,达到二类人才标准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重要的其他领域高层次人才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三类人才 | 认定 | 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 | 市教育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省级卫生健康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 市卫生健康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 |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和省专利银奖(须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第一发明人或第一设计人)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 市科学技术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市级(地级市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第1完成人 | 市科学技术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IF 设计奖、红点设计的红点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的最具创意奖、广东省省长杯的最高奖项的获得者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中国新闻奖、广东新闻金枪奖、广东新闻金话筒奖、广东新闻金梭奖、广东新闻金钟奖获得者 | 市委宣传部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广东省五个一工程奖、广东省艺术节奖”金奖第一主创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 |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全国党校系统精品课获得者 | 市委党校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培育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第1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部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部省级实验室副主任、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省认定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副主任、省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或省认定的高水平研究院副院长,且与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部省级重点实验室、部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单位、部省级实验室、省认定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或高水平研究院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 | 市科学技术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部省级工程实验室副主任(项目通过结题验收),且与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部省级重点实验室、部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单位、部省级实验室、省认定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或高水平研究院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 |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 | 市教育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得10项以上发明专利或20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人须为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排名前三发明人,且该专利的专利权人须为申请人本人或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在市相关职能部门重点扶持产业领域获得15项以上发明专利或35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人员(申请人须为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排名前三发明人,且该专利的专利权人须为申请人本人或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在上年度资产规模在中国银行业排名51至20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银行机构、上年度资产规模在中国证券业排名21至5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证券公司、上年度保费收入在中国保险业排名21至5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保险公司、上年度综合实力在中国信托业排名21至5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信托公司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总经理)满三年的人员(近5年聘任) | 市金融工作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曾被聘任为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成员,且与我市金融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近5年) | 市金融工作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在我市依法注册设立,且最近3年内完成在我市的投资达3000万(含)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合伙人或连续3年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且持股不低于5%的高级管理人才(近5年) | 市科学技术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省级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 市卫生健康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直接培养(或向省输送)出获得奥运会项目的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的具有国家级教练职称的人员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通讯或共同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 (期刊所在各专业领域位于《期刊引用报告》 JCR一区)发表论文3篇的人员 | 市科学技术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副教授,且与我市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 市教育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级法律课题研究负责人(课题通过验收) | 市司法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级会计科研课题研究负责人(课题通过验收) | 市财政局 |
三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在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且与本市上年度纳税超过50亿元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三类人才 | 评定 | 以近5年的业绩和贡献为导向,且在国内外比较大型的企业内担任过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来莞工作后能够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管理作用,在提升和优化我市现代化企业管理水平方面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的经营管理特色人才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三类人才 | 评定 |
以近5年的业绩和贡献为导向,且在国内外大型企业或其他机构内担任过高级技术职务或高级技术顾问,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来莞工作后能够将自主技术项目化和产业化,形成广阔市场前景,能够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高技术特色人才; (2)来莞工作后能够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起到攻坚作用的高技术特色人才。 |
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三类人才 | 评定 | 以近5年的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经综合审定,达到三类人才标准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的其他领域高层次人才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 市科学技术协会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得,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次级别奖项及DiD Award(东莞杯)国际工业设计大奖赛各组别的金奖获得者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广东省新闻奖一等奖获得者,且为前3名完成人 | 市委宣传部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得,广东省专利奖优秀奖(须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前三发明人或前三设计人)、广东省杰出发明人奖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第一主创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中组部全国“好课程”获得者 | 市委党校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第1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子课题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 市科学技术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获得5项以上发明专利(申请人须为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排名前三发明人,且该专利的专利权人须为申请人本人或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市相关职能部门重点扶持产业领域获得10项以上发明专利,且与我市企事业单位或新型研发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申请人须为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排名前三发明人,且该专利的专利权人须为申请人本人或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与我市上市(后备)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市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实验室、省认定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高水平研究院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近5年获评选或聘任) | 市卫生健康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正高级会计师 | 市财政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获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艺术专业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成为我市高等院校博士生导师的人员 | 市教育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在上年度资产规模在中国银行业排名201至50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银行机构、上年度资产规模在中国证券业排名51至10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证券公司、上年度保费收入在中国保险业排名51至10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保险公司、上年度综合实力在中国信托业排名51至10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信托公司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总经理)满三年的人员(近5年获聘任) | 市金融工作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5年内推荐2家东莞企业成功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具备保荐代表人或中国精算师资格,且业已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律职业资格等专业执业资格至少一项以上,并与在莞金融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从事投资、研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专业金融工作,且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理财管理师(E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项目管理专家(PMP)、敏捷项目专家(ACP)等职业资格中最高级别资格至少一项,并与在莞金融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 市金融工作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在东莞注册设立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且上年度进入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早期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榜单的基金管理企业或其下属控股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总经理)满三年的人员(近5年获聘任) | 市金融工作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具有两次(含)以上作为主要创办人(企业注册时持股超过50%)创办企业成功(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经验,并在东莞作为主要创办人(企业注册时持股超过50%)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创业人才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具备中级以上教练职称,且直接培养出奥运会项目的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的教练员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具有正高级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 | 市教育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近5年,在境外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2年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所在各专业领域位于《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1篇,来莞后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四类人才 | 认定 | 博士后出站留(来)莞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博士后,或近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莞博士后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四类人才 | 评定 | 近5年,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且与我市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 市教育局 |
四类人才 | 评定 | 以近5年的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经综合审定,达到四类人才标准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作出积极社会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相关信息:2023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奖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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