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乐购东莞迎春购车补贴领取攻略(时间+方式+金额)
导语 近期计划买车和换车的市民朋友们,“乐购东莞”迎春消费季小汽车促消费活动12月15日正式来袭!千万别错过!听说这次补贴1000万元!符合条件的车主都可申请!
近期计划买车和换车的市民朋友们,“乐购东莞”迎春消费季小汽车促消费活动12月15日正式来袭!千万别错过!听说这次补贴1000万元!符合条件的车主都可申请!
活动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31日(活动预算资金申请完毕则提前结束活动)。
活动内容:个人消费者在东莞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燃油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5万元及以上的(不含购置税、车船税、保险费等),且购车合同签订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均在活动期间内的,可以申请购车补贴。
补贴标准:购车补贴分为新能源车购车补贴、燃油车购车补贴两种。
1.新能源车购车补贴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 | 补贴标准 |
---|---|
5万元≤价格<10万元 |
1500元/台 |
10万元≤价格<25万元 |
2500元/台 |
25万元≤价格 |
3500元/台 |
2.燃油车购车补贴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 | 补贴标准 |
---|---|
5万元≤价格<10万元 |
1000元/台 |
10万元≤价格<25万元 |
2000元/台 |
25万元≤价格 |
3000元/台 |
购车补贴以消费红包形式发放至申领人支付宝卡包,消费红包在本活动指定核销商户核销。
适用对象:
1.活动实施期间,在东莞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车且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支付宝实名认证用户)。
2.所购车辆是新能源小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
申请条件:
1.新购车辆须在东莞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录将在购车补贴申请页面予以公示)。
2.新购车辆购车合同签订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均应在活动实施期间,并在活动期内提交补贴申请,逾期申请不予补贴。
3.补贴申请人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人将姓名、手机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发票开票日期在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购车合同【购车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通过活动平台进行上传。本次活动购车补贴申请资料提交的平台、时间和方式等申报细则将通过本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购车合同
注意事项:
1.以上涉及所有申报材料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不是同一自然人的,不予受理。
2.持有身份证、护照、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公安部下属国家移民局核发,俗称“中国绿卡”)且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3.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受理申请,不予补贴。如成功申领补贴后,发生退车、退款行为,汽车销售企业必须追回补贴资金。如发现汽车销售企业、个人消费者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发票、虚假交易等),东莞市商务局有权取消汽车销售企业、个人消费者活动参与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汽车销售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补贴活动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5.汽车销售企业要签署《企业承诺书》,对本企业开具的购车合同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符合活动相关规则并承担相关责任。
6.参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均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7.补贴申请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办申请,中介代申请的,不予受理补贴申请。
8.如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等因素,东莞市商务局可对小汽车促消费活动做相应的调整。补贴资金预算使用完毕,东莞市商务局提前发布公告结束活动。
9.东莞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审核机构,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审核。
10.本方案涉及的日期均包含本日。涉及的金额,以上均含本数;以下均不含本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购车补贴】可获东莞汽车置换更新、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攻略,还有各镇街购车补贴申请攻略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