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高埗镇特殊教师招聘公告
导语 为适应高埗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镇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特殊教育编制外聘用教师3名。
为适应高埗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镇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特殊教育编制外聘用教师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我镇特殊教育编外教师,薪酬待遇为年薪13至14.3万元(含绩效和五险一金)。
三、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存在违反师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完成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10. 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有《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学校教职员的其他情形的。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5年6月2日)。
2.学历及学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
对照岗位表专业要求。
4.教师资格证要求
须取得小学或以上特殊教育教师资格。
5.职称要求
不作具体要求。
五、招聘程序
报考——资格初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考
1.报考时间:2025年6月3日至6月7日。
2.报名方式:考生把报考资料发到邮箱1115833060@qq.com。
3.报考要求:未在报考时间内成功提交报考资料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报考者责任自负。
4.报考资料:
①2025年高埗镇公开招聘特殊教育编外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
②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⑥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⑦获奖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依实际提交)。
说明:上传资料请按序号依次放同一文件夹内,压缩后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命名上传。
(二)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与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方式
面谈+试讲+案例分析。
(初审入围面试考核环节的考生,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未入围考试环节的考生,将不另外通知。)
注:考核总成绩≥8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及其他相关背景审查材料。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审定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的,暂缓聘用。
(五)公示
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高埗教育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含1个月试用期)。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的,解除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制定年度考核标准。聘用期满后,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教学需求,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80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可继续签订合同。
注:因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考生。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聘用教师为非编制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三)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有关事宜解释权归东莞市高埗镇教育管理中心所有。
(六)咨询电话:莫老师 0769-81338362
附件:
1.2025年高埗镇公开招聘特殊教育编外教师报名表
(请扫码获取报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