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清溪镇户籍插班生公办学位申请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导语 清溪镇受理非起始年级户籍生申请公办学位一学年一次,受理时间为6月。需在指定时间内网上登记和线下提交资料,两个步骤都需完成才算申请成功。
清溪镇受理2025年秋季非起始年级户籍生申请公办学位的公告
一、申请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的清溪户籍学生。
注意:清溪镇受理非起始年级户籍生申请公办学位一学年一次,受理时间为6月。已提交过申请,仍未安排公办学位的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已有存档,不需要重新申请。
二、申请程序
指定时间内网上登记和线下提交资料,两个步骤都需完成才算申请成功。
(一)网上登记时间:6月3日—6月13日(逾期不受理)
长按以下二维码进行网上登记
(提交成功一次即可,不必重复登记)
(二)线下提交资料
时间:6月14日—6月15日(逾期不受理)
地点:所属学区公办学校保安室(学区划分见文末附表)
提交资料(均交复印件):
1.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
2.学生出生证;
3.以下三项资料的其中一项作为小学学区证明:a.父或母名下的住宅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b.父或母名下的营业执照;c.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
对于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户籍学生,由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生志愿统筹安排到镇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申请资料统一用文件袋装好,封面备注“学生姓名+申请年级+联系电话”,未线下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录取结果:教育管理中心审核申请资料并根据学位情况安排,7月中下旬将结果通知家长。
三、录取原则
(一)根据各公办学校学位剩余的实际情况,按学生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结合学生志愿顺序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若公办学校无剩余学位,学生则需自行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镇政府将给予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发放民办学位补贴。
(二)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或已安排公办学位但放弃入读的,视为放弃公办学位(民办学位补贴)资格。
四、民办学位补贴办法
2024年6月1日前入户的按2019年清溪镇核定的补贴标准执行。2024年6月1日(含)后入户的按2024年清溪镇核定的补贴标准执行,即设最高封顶数,封顶数为:小学6000元/生/学年,初中7200元/生/学年,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五、其他说明
监护人在为其子女办理入学过程中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造成无法办理学籍或其他不良后果的,由其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0769-87738904。
附:清溪镇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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