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同意设置大湾区大学等10所学校

导语 教育部最新公示,拟同意设置大湾区大学等10所学校。大湾区大学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东莞市政府投入保障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6月11日,教育部官方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拟同意设置大湾区大学等10所学校,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

  本次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其中就有在广东省设立大湾区大学,办学性质为公办。

  大湾区大学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东莞市政府投入保障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按照“一校两区”开展规划建设,总占地面积约2356亩,总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其中松山湖校区256亩,滨海湾校区2100亩,两校区共同承载“教育教学”“科教产融合”“国际合作”三大功能。

  大湾区大学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中国,辐射全世界,以理工为主、精理强工,致力于办成一所“国际水准、开放包容、湾区特色”,能引领未来科技发展、产业升级和社会进步的新型研究型大学。学校开展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形成本硕博贯通式培养体系,预计2030年达到在校生10000人左右,本科生与研究生规模比例预计达1:1左右。

  大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坐落于东莞松山湖,项目于2024年12月底正式完工。主要建设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关大科学装置、新型研发机构融合办学的学科领域,设立相关领域研究院和科研平台,同时满足办学初期需求。

  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一期工程第一标段已于2025年2月开工建设,主要建设3号院系楼、4号教学楼及相应配套,建筑面积约67400平方米,建成后预计满足近万名学生教学与科研等功能使用需求,形成“教学-科研-行政”核心区。计划将于2026年建成并争取投入使用,2027年启动二期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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