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沙田镇第三小学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导语 东莞市沙田镇第三小学是沙田镇打造的示范性公办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诚聘编外教师。

  东莞市沙田镇第三小学是沙田镇打造的示范性公办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诚聘编外教师。

  招聘岗位

  现面向全国招聘编外教师(共15人),相关岗位需求如下:

  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沙田镇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工资标准,年薪21万(含五险一金、年终奖、绩效工资)。经考核合格录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业绩优秀者可续签。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专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

  ①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见附件《岗位表》);

  ②普通高考招聘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③取得两个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的,其中一个专业相符,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④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假设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可报考要求本科学历,专业是数学或者物理的岗位。

  (2)职称与专业相符

  ①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

  ②初级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且具有相关专业(学科)2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以合同和社保材料证明为准)。

  (3)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取得的教师资格可以任教本级及以下学段教师岗位(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以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如报考者为2024年、2025年毕业的,可提供教资考试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成绩证明(语文毕业生岗位普通话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并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能办理聘用。

  4.须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5.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出现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所列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相关行为。

  6.入职时间:2025年8月15日,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合同。

  (三)报名要求

  1.报考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6月25日

  2.报考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word格式,并附上近期彩色证件照;

  ②视频:自选教学片段视频。要求:含自我介绍和片段教学共五分钟;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要拍摄到报考者全身影像,不能剪辑和使用滤镜功能),格式为MP4,视频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个人能力的资料。

  3.报考人员将应聘材料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重命名为“学科+姓名”,发至相关学科指定的邮箱:stdsxx@126.com。

  4.须在报考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齐或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不另行通知,责任自负。

  招聘程序

  1.初审:资格初审后,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若7月1日前未接到通知的,视为未入围;

  2.面试:考核采取线下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实操)方式,面试设合格线,考生需试讲、结构化面试、实操均达8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后续的体检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合格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4.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有以下情况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四)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六)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地址:东莞市沙田镇滨江路19号

  联系电话:0769-88868809

  邮 箱:stdsxx@126.com

  咨询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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