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清溪镇起始年级户籍生逾期报名补登申请公告

导语 错过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或5月14日后入户清溪的2025年秋季起始年级户籍生请于6月24日—8月24日进行补登申请,详见正文。

  2025年秋季起始年级清溪户籍生逾期报名补登申请公告

  一、补登申请对象

  错过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或5月14日后入户清溪的2025年秋季起始年级户籍生。

  注意:申请一年级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申请七年级必须是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补登申请程序:网上登记

  (一)登记时间:6月24日—8月24日

  长按以下二维码进行网上登记

  (提交成功一次即可,不必重复登记)

  (二)录取结果:教育管理中心将登记信息送公安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8月29日前将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三、学位安排原则

  (一)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或发放民办学位补贴解决,家长需同步联系民办学校申请入学,做好多元就学准备,确保能正常入学。

  (二)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或已安排公办学位但放弃入读的,视为放弃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服务)资格。

  四、属地购买服务

  (一)一年级:发放民办学位补贴

  2024年6月1日前入户的按2019年清溪镇核定的补贴标准执行。2024年6月1日(含)后入户的按2024年清溪镇核定的补贴标准执行,即设最高封顶数,封顶数为:小学6000元/生/学年,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二)七年级: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纳入清溪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的学校名单如下(以学校名称拼音首字母排序):东莞市清溪晨光第一学校、东莞市清溪晨光学校、东莞市清溪大立学校、东莞市清溪华晨外国语学校、东莞市清溪银河学校。

  1.就读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需登记申请,由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并按入户先后顺序安排就读,家长无需缴交学费(其他收费按照市发改局及学校公示标准,由家长自行承担)。未经登记安排自行就读民办学校的,不给予购买学位,由家长自行承担全额学费。

  2.放弃政府购买学位。放弃安排的政府购买学位,自行选择就读我市其他民办学校的,按初中6000元/生/学年的标准(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予以学位补贴,超出补贴标准的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

  五、其他说明

  监护人在为其子女办理入学过程中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造成无法办理学籍或其他不良后果的,由其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0769-87738904。

  附:清溪镇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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