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朗举报疫情线索有奖励

导语 东莞市大朗镇发布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疫情期间违规行为的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举报对象

  (一)凡近14日内从疫情重点关注地区返(抵)莞人员,未按要求主动到所在社区(村)登记并实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二)在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擅自外出的;

  (三)企业、酒店、旅馆、出租屋主、二手房东未按规定对以上二类人员实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履行监管责任的。

  第二条 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线索先于镇、社区(村)工作人员发现,且经查证属实,按每条线索(同一对象,不论涉及人数)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况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第三条 受理单位及方式

  受理单位:大朗镇卫生健康局

  举报电话:81069386

  第四条

  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 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对其举报事项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浪费公共行政资源,干扰正常工作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由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效,在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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