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导语 松山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已经发布,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及有大朗旅居史人员需报备。

  松山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园区实际,现就松山湖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理

  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及有大朗旅居史人员,特别是与阳性感染者(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异常者(黄码或红码)等涉疫风险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片区、小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加强出行管理

  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园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

  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全园区各类场所严格全面申领微信扫描快速打卡小程序码,并打印张贴在门店出入口处,所有进出人员必须通过扫码查验粤康码,并强化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园区与大朗镇接壤5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采取临时关停,其他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避免人员聚集。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电影院、健身场所、游泳池、酒吧、足浴店、棋牌室、麻将房等密闭娱乐场所及图书馆、展览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暂停开放。

  五、严格交通防控

  莞惠城轨松山湖北站、公共汽车站等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聚集,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六、强化“哨点”作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哨点监测敏感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和症状问询,凡是出现新冠“十大症状”之一者,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报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转运。松山湖东华医院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100%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诊,特别要着重询问是否有大朗旅居史。就诊人未有核酸结果前,一律留观,待核酸阴性后方可离开。各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目录》内药品,严格执行顾客到店“三查验”,发现发热或非绿码人员上报三人小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将依法严查重处。

  七、加强教学活动机构管控

  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

  八、配合隔离管控

  园区对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配合核酸检测

  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十、加强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接种,坚持做到常通风、常洗手、常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

  广大市民群众要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片区、小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松山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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