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内收养小孩入户办事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公民按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可申请将被收养小孩的户口迁入收养人户内,东莞市内收养小孩入户办事指南请见正文。

  东莞市内收养小孩入户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公民按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可申请将被收养小孩的户口迁入收养人户内。

  办理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

  3、收养登记证

  或提供收养公证书。

  4、被收养人的户口簿

  5、被收养人居民身份证

  被收养人属集体户并遗失集体户个人页的提供。

  6、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收养人夫妻双方属集体户并在我市无房产需入户集体户的提供,并注明“仅用于办理XXX户口登记业务”。

  7、户主居民身份证

  入户家庭户且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提供,并注明“本人已征得户主同意入户,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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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上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工作人员现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办事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收费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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