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虎门镇志愿者非户籍子女公办入学优待说明
导语 如配偶双方均符合以上优待政策申请条件,父或母一方可为其一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位,申请人需服从分配,按居住区域就近安排入学原则实施。
东莞虎门镇志愿者非户籍子女公办入学优待说明
1.如配偶双方均符合以上优待政策申请条件,父或母一方可为其一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位,申请人需服从分配,按居住区域就近安排入学原则实施;
2.由虎门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3个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学位;
3.本优待政策2024年正式实行,试行一年,后续将按照虎门镇各年度公办学位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具体以当年全镇招生方案为准;
4.优待政策由共青团虎门镇委员会、虎门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违背的,以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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