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长安镇义务教育中小学学位预警

导语 根据户籍人口发展趋势以及入学需求测算,预测长安镇2025年秋季公办中小学学位持续紧张,将无法完全满足各类入学需求。

  关于长安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再预警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长安镇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结合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实际,将2025年有关学位安排计划再次提醒如下,请各位家长合理预期、提前做好小孩入学规划:

  一、2025年秋季公办中小学入学安排

  根据户籍人口发展趋势以及入学需求测算,预测长安镇2025年秋季公办中小学学位持续紧张,将无法完全满足各类入学需求。部分长安户籍及符合入学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能出现被统筹分配到非志愿公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学校或入读镇内民办学校发放民办学位补贴的情况。

  根据《长安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报名通知》,2024年长安镇公办初中起始年级根据志愿填报,结合申请方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2025年计划沿用上述招生规则,届时,结合各学校志愿填报情况,申请方(即监护人)入户时间较短的户籍学生可能安排至政府购买学位学校就读。具体以2025年招生方案为准,请各位家长合理预期。

  建议家长结合各地入学政策充分研判、慎重考虑子女入学申请地。家长也可在报名前尽快把小孩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并到房产所在地教育部门办理入学申请,具体以当地教育部门招生方案为准。

  二、政府购买学位及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安排

  长安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预计于5月启动,具体以市招生日程为准。请各位家长密切关注“东莞慧教育”、“长安文化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入学信息,并在公布时间内按规定方式申请入读。其中:

  1.已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学生,不可重复申领学位补贴。

  2.符合条件的户籍学生(含起始年级及非起始年级),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入读镇内公办学校,自行选择入读民办学校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办学校学位,长安镇将不再给予购买学位或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3.如安排了公办学校学位(含统筹调剂的公办学校学位)或已在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该公办学校学位,自行选择入读民办学校的户籍生(含起始年级及非起始年级),长安镇将不再给予购买学位或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4.转学后购买学位情况。符合条件,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学生在同一学段内申请转学的,其政府购买学位待遇按如下安排:

  (1)转学到长安镇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2)转学到长安镇其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不用缴交学费;

  (3)转学到长安镇非政府购买学位学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按小学10000元/生/学年、初中16600元/生/学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的标准予以学位补贴。学生转学入读的民办学校的学费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

  (4)转学到长安镇外民办学校就读的,由家长自行承担就读学校的学费。

  三、注意事项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尚未启动,请广大家长密切关注“长安文化教育”微信公众号有关入学信息的公布,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孩子入学准备。如有疑问,可咨询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0769-85531406。


  关于长安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预警的通告

  近年来,长安镇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教育扩容提质要求,全力推进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通过学校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增加公办中小学学位供给。但随着义务教育阶段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持续增长,2025年,长安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有可能出现无法满足本镇户籍和符合入学优待政策的全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的情况。现结合长安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实际,将2025年有关学位安排计划提醒如下,请各位家长合理预期、提前做好小孩入学规划:

  一、2025年秋季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安排

  1.公办学校。根据户籍人口发展趋势以及入学需求测算,预测长安镇2025年秋季公办中小学学位供给相对紧张,届时可能出现不能满足需求,部分长安户籍及符合入学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被统筹分配到非志愿公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学校或入读镇内民办学校发放民办学位补贴的情况。

  2.民办学校。长安镇民办中小学学位整体充足,但中心区域民办中小学学位需求量较大,2025年可能出现镇中心区民办学校未能完全满足入学需求的情况。建议广大学生家长在报读的过程中,全面了解长安镇各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情况、收费水平、招生计划及入学当年的招生政策,合理、科学填报就读志愿。

  二、2025年秋季公办中小学非起始年级入学安排

  长安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基本满员,长安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2025年需转学回户籍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起始年级入读,公办学位不足时,长安镇将以政府购买学位为主,结合入读镇内民办学校发放民办学位补贴方式解决,家长可自行联系镇内有学位的民办学校。

  三、政府购买学位及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安排

  未能被镇内公办学校录取、入读镇内民办学校的长安镇户籍学生,长安镇将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或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方式解决,具体办法以当年招生方案为准。其中:

  1.已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学生,不可重复申领学位补贴。

  2.符合条件的户籍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入读镇内公办学校,自行选择入读民办学校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办学校学位,长安镇将不再给予购买学位或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3.如安排了公办学校学位或已在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该公办学校学位,自行选择入读民办学校的,长安镇将不再给予购买学位或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四、注意事项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尚未启动,请广大家长密切关注“长安文化教育”微信公众号有关入学信息的公布,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孩子入学准备。如有疑问,可咨询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0769-8553140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学位】即可获东莞各镇街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位预警公告、学位安排计划、招生咨询电话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