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不开转诊单可以报销吗
导语 在符合门诊抢救的情况下直接到市内定点医院门诊部就医,不开转诊单据也可以事后报销。
在符合门诊抢救的情况下直接到市内定点医院门诊部就医,方可报销。其他情况自行前往医院门诊部就医不符合本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是不能报销的。此外,门诊抢救的报销条件不是根据是否使用120救护车,而是由医生根据病历记录判断是否属于门诊抢救。
对于判断是否属于门诊抢救,由医生根据病历记录,判断这个是否属于抢救情况。如属于抢救,则按照比例进行报销。使用120救护车服务不是证明门诊抢救情况的必须条件。
参保人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抢救,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在就医后60天内持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门诊病历、医疗收费明细清单、检查及化验结果报告单复印件、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门诊抢救医疗费报销申请。
参保人在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可按规定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东府[2018]120号)第三十六条:参保人因急、危重病就近在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抢救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签约参保人按7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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