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单位和人员应参加工伤保险?

凡是在东莞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雇工在生产经营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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