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际学生票优惠政策

导语 在全日制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军事院校,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研究生,凭学生证每学年可以购买家庭居住地至院校(实习地点)所在地之间四次单程的学生优惠票。

  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含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军事院校,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民办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研究生,凭学生证(中、小学生凭盖有学校公章的书面证明)每学年可以购买家庭居住地至院校(实习地点)所在地之间四次单程的学生优惠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盖有院校公章的学校书面证明当年可以购买一次学生优惠票。

  学生证应当附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优惠乘车凭证,优惠乘车凭证需要载明学生照片、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优惠乘车区间、院校公章等信息。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的记录、变更需要加盖院校公章。

  华侨学生、港澳台学生的优惠乘车区间为口岸车站至学校所在地车站。

  省方自主公交化票务系统不支持学生票优惠,旅客如需购买学生优惠票,请通过12306网站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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