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东莞发生交通事故4299宗 司机违法占7成

  2012年度,东莞共发生交通事故4299宗。

  日前,交警部门发布了2012年度交通事故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度,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占总数的76.31%,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倒车”、“逆行”、“违反交通信号”和“无证驾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尤其是驾驶人“不按规定让行”造成的交通事故最多,占驾驶人事故总数的10.70%。

  交警部门介绍,2012年,全市交警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狠抓事故研判、隐患排查、源头管理、勤务管理、交通整治等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黑点,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通过采取集中用警、异地用警、联合整治等作法,坚持不懈开展打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治摩禁电”、“客运安全年”等各项专项整治,大力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车、校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取得明显成效。

  2012年度,东莞共发生交通事故4299宗,同比有所下降。

  在重点车辆整治方面,2012年以来,东莞大力开展强化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秩序整治,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2012年,全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1286宗,占事故总数27.24%,同比数据下降。

  2012年全年,东莞共发生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23宗,占事故总数0.48%。同比数据下降。

  2012年全年,东莞共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交通事故3宗,占事故总数0.06%。

  2012年度交通事故特点分析

  (一)时间分布特点

  第四季度的各项指数较高,占总数的30.67%。

  事故高发月份为3月,占总数的12.22%。

  全年之中,每周日是事故频发时段,占总数的17.77%。

  分析,由于第四季度是一年一度客货流的高峰期,因此交通事故也多发,而周日交通事故易发,可能与驾驶人周日出行思想松懈有关,交警部门提醒,事故高发的3月份即将到来,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二)事故原因特点

  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占总数的76.31%

  1、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倒车”、“逆行”、“违反交通信号”和“无证驾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尤其是驾驶人“不按规定让行”造成的交通事故最多,占驾驶人事故总数分别为10.70%、1.50%、1.59%、0.72%、0.95%、1.06%、1.31%。

  2、非机动车违法(负主要责任以上)占事故总数的1.97%;

  3、行人违法行为(负主要责任以上)占事故总数0.93%。

  4、其他原因类型占20.79%。

  交警部门分析:通过对历年来的交通事故造成原因分析看,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都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机动车驾驶人遵章守法出行,是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最有效措施。

  (三)人员特点

  驾龄在五年以下(含)的驾驶人责任事故(负同等以上交通事故责任)占驾驶人责任事故总数的51.01%;此外驾龄在6-10年的占驾驶人责任事故总数的22.22%;其他驾龄占驾驶人责任事故总数的26.77%。

  据分析,驾龄低的人,在驾驶过程中,心态比较浮躁,不够沉着冷静,易发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提醒,驾车上路时,请保持良好的心态,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沉着冷静,文明上路,安全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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