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用廉租房替代保障房

建议用廉租房替代保障房

“建议加大建设廉租房的力度,用廉租房替代保障房。”市政协昨日在市政协会议室举行政协与网友互动会,保障房分配受到网友关注,并纷纷提出建议。

建议1:加大建设廉租房力度

网友罗俊杰针对保障房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保障房政策本身是否存在问题?保障房的买卖是否违背了“居者有其屋”的初衷?并且如今许多城中村改造之后导致居民住不起,移居边远区域又会导致交通压力对深圳长期的发展不利。罗俊杰认为,如今深圳的保障房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已受到全国乃至国外媒体的关注,对深圳形象的影响非常不利!他认为应当加大建设廉租房的力度,用廉租房替代保障房。

去年保障房分配名单在2010年最后一天公布,引起的争议到现在还未平息。“上山下山”认为,现有的保障房申请条件让人觉得啼笑皆非,“家庭总资产不超过28万,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3万,按照深圳生活水准,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3万,如何积攒下28万?如何买保障房如何出钱装修?”

他认为,保障房以成本价购入后,有人住,也有人高价转让。不论自住还是出售都带来巨大利益,购入时30多万,到手后马上带来上百万利益,违背保障房初衷。他认为,保障房与商品房的界限非常模糊。下一阶段应该规定,保障房不应该也不能够转化为商品房。这样保障房才能起到作用。

建议2:加强自下而上的监督

网友“sz_lwm2008”最近也关注保障房问题。引用网上热心网友提出精辟的论点,他认为,保障性住房应当从社区工作站、到街道办、区政府,自下而上。从第一关开始把关,而不应该把审核责任推到市政府住建局这个最终的审查环节。“深圳市有多少个居委会,住建局能有多少工作人员去审核?不能最后住建局背这个黑锅。”他认为,要解决“住者有所居”问题,要规定很长时间内这个房子不能“流动”。深圳可以新加坡和香港的公屋政策作为借鉴,深圳人大就保障房进行立法。

“为何有那么多零资产、零收入的人在公示名单中?这种经不起一眼审视的公示是挑战了市民的智商!”深圳新闻网网友“李夫子”也提到保障房问题,“我认为,要杜绝公然造假、蔑视舆论的现象,有关部门要进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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