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将筛选30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截止时间为3月3日

导语 黄江将在全镇选取30家企业作为该镇“倍增计划”试点,筛选范围包括民营制造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已上市或已挂牌“新三板”及上市后备企业,截止时间为3月3日。

  据东莞阳光网报道,黄江镇于2月27日下发通知,将在全镇选取30家企业作为该镇“倍增计划”试点,力争试点企业于“十三五”期间实现规模与效益“倍增”,整体带动面上存量企业的“倍增”。有意向的企业可于3月3日17时30分前,关注“写意黄江”公众号填写有关材料进行申报。

  “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筛选对象

  根据通知,黄江计划从民营制造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已上市或已挂牌“新三板”及上市后备企业中,共遴选出“倍增计划”30家试点企业。

  该镇遴选目标重点为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016年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利润总额为正数;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有明确的“倍增”方案,具有强烈“倍增”意愿;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创新招商等七大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

  标准:按照三大原则筛选企业

  有意向的企业,须填写《黄江镇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申请表》,并准备好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5年度、2016年度前三季度财务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企业“倍增”方案,驱动要素佐证材料进行申报。

  黄江镇经贸办、商务办、科技办、民营办,将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针对企业所填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条件符合性进行初审,并反馈企业尽快完善申报材料,同时函请税务、统计等部门核对企业提交的相关数据。

  该镇将组成评审小组,对照企业成长驱动要素、所属产业发展前景和企业经营现状、财务指标等,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并现场核对、确认申报材料原件。相关部门根据专家团队意见,结合“倍增”的可行性、创新性、示范性三大原则遴选出30家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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