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入选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 全国共35城市(区)入围

导语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市等35个城市(区)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东莞也是35试点城市之一。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市等35个城市(区)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广东省共有广州、深圳、东莞三市入选,将与其他32个试点城市一起就建筑垃圾治理展开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

  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区)名单:


  扩展阅读:

  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要做什么?

  根据《通知》,试点工作将围绕加强规划引导、开展存量整治、 加快设施建设、推动资源化利用、建立长效机制和完善相关制度6方面进行。《通知》提出,倡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对于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单位,探索出台奖补政策等。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每月5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报送上月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底。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城市需要总结试点主要做法、成效、经验以及问题和建议,形成试点报告,于2020年1月底前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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