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
导语 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即将举行听证会,你要当场参与吗?
关于举行《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质量并做到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就《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举行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围绕《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相关内容,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9年3月18日上午10点。
地址:东莞市莞龙大道下桥段79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听证室。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
(一)市民共3人;
(二)社区居委会1人;
(三)物业服务企业1人;
(四)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电梯安装企业共4人;
(五)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共2人。
四、听证旁听人类别及名额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自由报名参与旁听,名额为3人。
五、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听证参加人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听证参加人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四)听证参加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及听证旁听人的姓名及工作单位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东莞建设网”公布)。
六、报名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作为听证参加人参加听证并发表意见的,或自愿作为听证旁听人参与旁听的,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科邮箱(jsjzak@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17:30。
七、产生方式
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员的代表性,确定听证参加人及听证旁听人,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及听证旁听人并通过“东莞建设网”公布名单。
八、注意事项
(一)持同类意见的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二)若存在听证参加人少于规定人数的;或因特殊情况,听证参加人在会上对主持人提出回避申请,需要核实处理的;或其他导致听证会无法正常举行的情形,我局可以决定延期听证,并通知听证参加人等相关人员。
(三)听证会咨询电话:0769-2267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