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标准一览

导语 东莞市人民医院停车场的收费新标准将在2020年5月1日实行,一起来了解一下即将实行的收费公告吧!

  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发布公告,对错时收费及计费单位进行调整,新收费标准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新收费标准的计费方式分为服务对象和非服务对象、繁忙时间段和非繁忙时间段,旨在鼓励市民短时停车,出行时快停快走,提高停车位周转使用率。同时,提倡市民出行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新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1 医院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以有效的门诊号、门诊卡号或住院号为基础数据作为服务对象的判别认定,缴费人员输入有效的门诊号、门诊卡号或住院号则按照服务对象收费标准收费,每一个有效凭证号限定两个车牌,用于认定服务对象。如超过两个以上车牌认定的需到市人民医院万江院区或普济院区交管中心登记说明,再确认是否认定为服务对象。

  2 有效门诊号、门诊卡号或住院号是指就诊患者当日在医院进行就诊或住院记录的有效凭证号。

  3 医院停车场支持无感支付用户缴费,无感支付用户需要扫描二维码认定为服务对象后再由无感支付平台自主扣费,才可享受服务对象收费标准计费收费。

  4 无法输入有效门诊号、门诊卡号或住院号的按照非服务对象收费标准计费收费。

  5 医院停车场只提供泊车位,所收取费用仅为场地使用费,不对车辆及车内财物负保管责任,若有损坏或丢失,医院概不负责,车主需做好防盗措施。

  6 驶入医院的车辆如有损坏院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的,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

  7 调整后的停车收费标准自2020年5月1日零时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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