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材料清单

导语 需申请东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及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可以看看具体的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材料。

  申请东莞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运营机构须提交下列材料,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基本资料:

  1. 《东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

  2. 基地的运营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孵化场地保障材料:

  1. 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时可将涉及租金等商业秘密内容隐去);

  2. 创业孵化区域平面图复印件;

  3. 基地内的配套公共服务场所、附属设施、基础配套设施的照片。

  (三)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管理机构资料:

  1. 《东莞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管理人员名册》;

  2. 服务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或其他能体现人员资历证书的复印件;

  3. 运营管理机构的财务制度、日常管理服务制度、管理服务流程规范;

  4. 入孵企业进驻及退出动态机制、对在孵实体的激励机制。

  (四)创业培训(实训)与指导功能材料:

  1. 《东莞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实训与指导师资队伍成员名册》;

  2. 师资队伍成员的资格证书材料复印件:包括学历证书、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创业培训讲师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创业咨询师证书;

  3. 基地过往开展创业培训(实训)与指导的资料:包括活动简介、照片;

  4. 与有资质机构合作开展创业培训(实训)或指导的,还需要提供开展合作的合同或协议。

  (五)商事业务代理功能和行政服务代理功能材料:

  1. 由运营机构成立固定部门安排专职人员提供代理服务的,需提交:《东莞市创业孵化基地提供代理服务专职人员名册》;

  2. 由基地引入机构进驻的,须提交服务管理机构或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驻基地的合同或协议。

  (六)项目展示对接功能材料:

  1. 项目展示交流空间证明:提供实体空间的照片,或虚拟空间的截图;

  2. 基地过往举办创业交流活动的资料:包括活动说明、照片。

  (七)孵化成效及发展前景材料:

  1. 《东莞市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创业实体名册》;

  2. 《东莞市创业孵化基地迁出创业实体名册》[在孵化协议到期后迁出基地或由于其他原因迁出基地的企业或创业团队(个人)];

  3. 基地与入驻基地的创业人员签订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加盖运营机构公章);

  4. 如通过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证明创业带动就业比例情况的,还需提交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用人单位代扣税项清单。

  (八)可以表明基地特色和优势的资料(此项非必须提交)。

  四、认定程序:

  发布通知→备齐资料向基地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现场提交→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分局初审→专家评审→市局审定名单→公示→公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创业基地】即可获取东莞创业示范基地申请指引及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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