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程序一览
导语 发布通知→备齐资料向基地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现场提交→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分局初审→专家评审→市局审定名单→公示→公布。
东莞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程序
发布通知→备齐资料向基地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现场提交→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分局初审→专家评审→市局审定名单→公示→公布。
取消认定资格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其基地认定资格:
(一)存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之一的,且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二)运营机构因违法违规经营已被取消经营资格的;
(三)在申报、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中出现违规行为的;
(四)不按时配合做好各项统计、监测和相关调研工作的;
(五)不按规定参加评估、复评的;
(六)在评估、复评过程中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交虚假材料的;
(七)不能为孵化对象提供入驻时承诺的各项服务,一年内被孵化对象有效投诉三次以上的,或被孵化对象有效投诉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八)存在其他应当取消市级基地或市级示范性基地认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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