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导语 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我镇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业园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石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和我镇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镇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控和出行管理。

  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我镇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业园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二、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管理。

  全镇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粤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健全进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预约进场,严格控制进场人员数量,严防人员扎堆、聚集。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电影院、健身场所、游泳池、酒吧、足浴店、棋牌室、麻将房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重点场所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农贸市场、冷链从业人员、密闭半密闭场所从业人员等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

  三、加强镇内餐饮行业管控。

  加强员工管理,早晚为上班员工测温,记录台账。员工上岗前,要如实报备有否到过风险区域;在岗时,一定要戴好口罩;及时督促符合条件的员工接种疫苗;定时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顾客入门时,一定要测温,查看粤康码,行程卡,提供手消液,并做好信息登记台账;严格控制室内客流量,让大家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并使用卫生公筷。限制举办大型婚宴、聚餐活动。如发现餐饮场所未按要求落实防疫工作,相关部门将立刻要求其停业整改。四、加强大型活动管控。暂停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村级婚庆喜宴活动。

  五、强化“哨点”监测作用。

  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哨点监测敏感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和症状问询,凡是出现新冠“十大症状”之一者,严格执行闭环管理,由救护车进行转运。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100%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诊,特别要着重询问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零售药店要落实对有新冠“十大症状”的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要第一时间上报市场监管分局并推送镇指挥办安排“三人小组”落实排查,异常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严格交通防控。

  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认真查验旅客信息,严格落实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七、加强教学活动和特殊机构管控。

  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八、积极配合核酸检测。

  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采样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

  九、配合隔离管控。

  我镇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加强个人防疫防护。

  市民群众要持续强化防护意识,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室内常通风,不聚集、不聚餐,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石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进出莞】可获进出东莞最新政策,离莞/来莞人员要求,高风险区/境外来莞隔离规定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