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24时起东莞成品油价格下调
导语 自2023年1月17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05元和195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月17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05元和195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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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7日24时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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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最高批发价格(元/吨) |
最高零售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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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
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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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号柴油(Ⅵ) |
8200 |
8500 |
7.29 |
89号汽油(Ⅵ) |
9235 |
9535 |
7.09 |
92号汽油(Ⅵ) |
9807 |
10107 |
7.64 |
95号汽油(Ⅵ) |
10379 |
10679 |
8.28 |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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