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樟木头镇机动车停放收费公示

导语 自2022年9月9日起实施收费,具体收费时段为工作日(8:00-20:00)、非工作日(9:30-20:00),收费价格标准执行市发展改革局公布的有关标准规定,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保障市民停车刚需,提高停车位资源配置效率,缓解樟木头镇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19〕81号)以及市发改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樟木头镇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项目公示如下:

  一、收费道路路段

  拟对我镇以下39条市政管养道路实施占道停车收费。

  文明街、政通路、帝御路、柏峰一路、柏兴路、柏兴二路、银河北路、银河中路、柏峰路、柏峰南路、迈豪街、蓓蕾路、怡安街、康乐街、康宝街、永隆路、永宁路、院前街、新兴街、景福路、樟木头鹏程学校路段、华翠街、振兴街、宝山街、泰安路、育贤路、樟木头自来水公司路段、宝山路、樟宝路、官仓沿河路、新光路、沿河路、九洞公园对面路口路段、富达一路、富达二路、莞樟东路辅道、规划一路、规划五路、樟洋樟宝一路。

  二、收费日期、时段和标准

  自2022年9月9日起实施收费,具体收费时段为工作日(8:00-20:00)、非工作日(9:30-20:00),收费价格标准执行市发展改革局公布的有关标准规定,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

  三、收费主体

  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四、公示时间

  2022年8月9日—2022年9月8日

  五、公示方式

  本次项目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

  1.网上公示:微信公众号樟木头发布

  2.现场告示:樟木头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告栏

  六、相关权利主体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1.将意见书投入设在樟木头镇城管分局的意见收集箱

  2.将意见反馈到市物价监督投诉电话:0769-12358。

  七、个人意见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电话,企业意见需要提供法人资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咨询电话:87789226 联系人:蔡合如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樟木头停车】可获樟木头镇停车收费时间、收费路段、收费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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