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业务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非莞籍人仕,须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3、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白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自照);

  6、数据光盘一张(需刻录上本人的白底一寸彩照,以身份证号码为文件名)。

  二、办事流程

  步 骤

  业务岗位

  办理地点

  第1步

身体检查 本辖区内各镇级以上医院

  第2步

报名 各培训班、驾校

  第3步

受理、审核资料 驾驶员业务厅民警窗口

  第4步

参加法规学习技能训练 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及各培训机构

  第5步

科目一考试 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教学楼二楼
第6步 科目二考试 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桩考场
第7步 科目三考试 水濂考场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

第8步

核发驾驶证 驾驶员业务厅3号窗

  三、温馨提示

  1、申请人已在异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等,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客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的机动车驾驶证;

  3、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不得驾驶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年龄在70周岁以上,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二轮摩托车(E)、普通三轮摩托车(D)和轮式自行机械车(M);

  4、科目一考试时间为45分钟,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才合格;

  四、考试中心地址/咨询电话

东莞市莞龙路上桥路段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电话:22265001转2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业务咨询电话:22619283、23087851;监督投拆电话:22265900

  

  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可以从网上下载或到驾驶员业务厅任一窗口索取。

  ② 相片规格: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库白色,不着制式服装。照片尺为32mmx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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