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军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
军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
(一)需提交材料:1、退出现役证、部队行政介绍信、省安置办通知书、党组织介绍信;2、随配偶安置的携配偶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随亲属安置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1、持退出现役证、部队行政介绍信、省安置办通知书、组织介绍信及相关材料到市民政局安置科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做到交接双方、被交接人三见面)。由部队交清应交经费,市民政局安置科核发月工资;2、由市民政局安置科开具入户介绍信;3、持入户介绍信到市公安部门办理户口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退伍】即可获取东莞退伍军人安置政策+补贴政策,以及优待证办理指南/办理地点/作用/常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