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死亡证明都要哪些程序
导语 东莞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了有关办理死亡证明的一些网友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本地宝小编将为您一一解答。
【问】:办理死亡证明都要那些程序?
【答】:相关步骤为:
(一)正常死亡
在医院、居住地、集体宿舍和公共场所病死或年老死亡的,由医疗机构现场确认后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医院死亡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等情况)。
(二)非正常死亡
自杀、意外死亡(溺水、雷击、中毒、火灾、工伤、车祸、医疗事故等)、刑事伤害致死等或医疗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经公安司法部门法医鉴定后,由法医所在单位负责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
温馨提示: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事)件中死亡的尸体,由户籍民警和法医共同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