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创新人才提升培养资助什么时候结束

导语 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提出。

  创新人才提升培养资助补贴期限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提出。

  补贴条件:

  1. 具有我市户籍;

  2. 申请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以在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

  3. 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点击查看:申请条件

》》》点击查看: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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