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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保障货币补贴申领对象及条件

导语 目前,东莞市4类人群可以享受住房保障货币补贴,具体对象及各类人群申请补贴的条件详见正文。

  东莞住房保障货币补贴申领条件

  目前,东莞市4类人群可以享受住房保障货币补贴:

  一、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

  申领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①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②申请人家庭成员,其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第1档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2520元(含2520元);

  第2档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3780元(含3780元);

  第3档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5040元(含5040元);

  4、家庭人均财产应低于30.24万元(含30.24万元);

  5、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二、新就业职工

  申领条件(需同时符合):

  1、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且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并在本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2、申请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应低于5040元(含5040元),其中,单身不带子女的人员应低于7560元(含7560元);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三、外来务工人员

  申领条件(需同时符合):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电子居住证),累计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

  2、申请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应低于5040元(含5040元);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四、基础型人才

  申领条件: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正在享受《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点击查看:东莞住房保障货币补贴标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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