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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附公式)

导语 广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东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说明:

  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是指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照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即: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2、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指经本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3、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征收标准上限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保障金;超过当地征收标准上限的,按照征收标准上限计征保障金。

  点击查看:东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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