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停保,具体如何操作,请见正文。
东莞灵活就业人员停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停保。
办理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报资料);
2.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华侨需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 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线下办理
窗口办理
全市通办
莞家政务自助机
1. 莞家政务自助办税终端进入“粤智助”页面后,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停保”功能;
2. 系统进入身份认证流程;
3. 系统进入“请确认缴费登记信息”界面,纳税人确认缴费登记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
4. 终端系统弹窗提示“是否确认办理停保”,纳税人选择“是”;
5.终端系统进入“业务办理完成”界面显示停保办理结果信息。
线上办理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1、入口:选择个人业务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热门服务】-【社保费业务】-【灵活就业】或【我要办税】-【社保业务】-【灵活就业】,进入社保费系统;
2、点击【社保停保】模块后,进入社保停保主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当前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信息;
3、点击【停保】按钮,提示是否确认停保,点击【确定】;
4、确定停保后,系统弹出灵活就业人员停保回执单,点击【打印】进入打印预览界面,点击【关闭】回到社保停保主页面。
粤税通
1、入口:手机端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税通,点击登陆进行刷脸识别登陆,登陆成功后点击右上角的个人业务;
2、点击【我的社保】-【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社保停保操作】;
3、进入社保用户信息确认界面,填写用户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停保界面,确认无误点击停保操作即可。
停止缴费月选择的说明
线上操作时要停止缴费月份为上月,减员生效月为本月,且还未缴费或税务机关还未批量扣费的,就直接申请停保,无需再缴纳本月费用;
要停止缴费月份为当本月,减员生效月为次月,就先缴费或等税务机关批量扣费后再停保。
如:12月要实现减员日期是11.30就直接申请停保,无需再缴纳本月费用;减员日期12.31就先清缴再停保。
注:灵活就业人员采取由税务机关批扣方式清缴社保费的,如已有停保计划的,建议及时操作停保。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常见问题
问:灵活就业自行参保,其可以在什么时间段选择停止缴费日期为上个月?
答:灵活就业人员仅能选择从当月或次月开始停保。如上月已缴费,除重复缴纳、错误缴纳等特殊情形外,不予退费。如上月未缴费,可按规定办理欠费核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可获东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缴费入口、参保指引(条件/材料/流程)、缴费基数及标准等相关信息!